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招聘稅務員
稅務員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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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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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人員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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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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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稅金融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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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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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拘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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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-臺中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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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/08/26~110/08/30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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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(含相當等級之考試)及格,曾經審定薦任財稅金融(財稅行政)職系並具財稅行政工作經驗者。
(二)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情事者。
(三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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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方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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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屯分局(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二段633號)
電子地圖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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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x100674@taichung.gov.tw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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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:
請務必先至「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(My Data)」登打「簡要自述」,完竣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」網頁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,並確認「我的履歷」內容無誤,點選【應徵職缺】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,詳參閱附件。

※請於職缺應徵系統「上傳」下列資料:
(一)現職派令。
(二)現職暨審定財稅金融(財稅行政)銓敘部函。
(三)最高學歷證書。
(四)英語檢定證書(無則免附)。
(五)身心障礙手冊(無則免附)。
(六)其他專業證照(無則免附)。

※其他:
(一)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,本局將擇優以「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通知面試或測驗,報名時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-mail。
(二)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恕不通知;「簡要自述」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者,視同資格不符,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。
(三)報名人員所上傳之證件檔案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及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已發布派令者,撤銷派令。
(四)本次公開徵才,除正取名額外,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,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;候補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(五)如有報名方面之疑問,請於上班時間洽04-22585000轉281莊小姐。
(公告有效時間:110年8月26日起至110年8月30日止)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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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